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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委醞釀出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23:10 和訊網-證券市場周刊

  金融監管管理委員會(或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將是一個高于部級的機構,基本定位包括金融戰略管理、監管和協調職能。在年底的金融工作會議上,很可能會明確

  本刊記者 陳為/文

  近日,財政部副部長李勇在第三屆國際金融論壇上透露,中國正在嘗試建立中央銀行、財政部門和金融監管等有關部門之間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以適應金融業綜合經營發展趨勢的需要。

  本刊記者隨后了解到,央行已經會同三大金融監管部門共同組成聯合工作小組,起草一份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議案,其中主要內容包括以國務院下屬常設機構的方式設立國家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的機構,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國家金融戰略、制定各個金融領域的具體發展戰略和金融混業經營的監管。

  “目前,大的方針都已經確定,正在定組織機構、人員編制。”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證券市場周刊》,“議案擬訂后將報國務院秘書局,在今年年底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提交討論,最后中央將在聽取各部委和金融機構的看法基礎上,確定成立金融監管協調機構。”

  呼之欲出

  “早在2002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就有提出金融監管協調機構的建議,當時考慮時機不成熟,也就擱置下來。”央行內部一位人士表示,“隨著今年年底中國按照WTO承諾全面放開金融市場,國內金融業綜合經營的趨勢也逐漸形成,迫切需要推出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雖然中國銀行業目前還在實行分業經營和監管,但是知名戰略管理專家劉琪洪談道,“為了保持和這些國際大型金融機構平等競爭的需要,國家只能默許國內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綜合經營。”

  近年來國內金融機構綜合經營“蔚然成風”,一些大企業集團和銀行、保險機構等都在謀劃建立自己的金融控股集團。而目前分業監管體系下,對這些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明顯滯后于市場的發展。如由于缺乏實質性的監管協調,金融控股公司常有機會利用管制差異進行監管套利,規避管制以實現監管套利最大化;目前單一的監管機構已經對“集團控股進行混業經營”這一組織架構所帶來的特殊風險監管力不從心,德隆集團出現的問題就是例子。

  不僅是現實在挑戰現行的監管模式,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內在需要也對監管模式提出新的要求。

  “金融市場應該是統一互聯的,這樣才是有效率的。” 一位金融資深從業人員談道,“但現在分業監管的模式卻是以監管權力劃分為特征——‘鐵路警察各管一方’,變相割裂了統一的市場,近年來,這種跡象隨著金融市場的深入發展越加明顯。”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曹紅輝教授認為,現行各金融監管機構彼此間的不協調與監管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與部門利益有關,這使得它們在涉及宏觀經濟調控的貨幣政策制定、銀行業改革、金融機構的審批和管理、以及一些金融品種的開發等大大小小問題上產生分歧和爭議,增加了政策協調的復雜性,降低了政策的決策效率和執行效果。

  從虛到實

  據了解,目前監管部門間主要的協調機制是監管聯席會議機制,會議成員由銀監會、保監會和證監會的主席組成,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并邀請央行等部門參加討論和協調有關金融監管的重要事項、已出臺政策的市場反應和效果評估以及其他需要協商、通報和交流的事項。

  “三大監管部門如果能夠很好地進行溝通、交流,那么對于解決監管交叉地帶的業務問題會起到很好的作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趙錫軍說,“但是,目前三大監管機構的溝通和協作并沒有達到比較默契的程度,甚至有些暗中‘較勁’。”“各個監管機構往往都只站在自身的利益和立場考慮問題,本位主義思想比較嚴重。”

  近日保監會對于建行上海分行的罰款事件(起因緣于建行上海市第五支行在保監會保險中介專項現場檢查中拒不提供相關業務資料)更是將彼此之間的監管沖突暴露無遺。“按照目前的形勢,保監會的罰單很可能難以執行。” 金融業一位資深人士感慨道。

  社科院法學專家、博士生導師劉峻海也談到,目前監管部門各自的利益訴求還使得他們普遍重市場發展、輕規范,這不僅無利于金融市場長久發展,而且還會損害監管的獨立性。必須考慮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督促有關部門樹立 “發展是目標,規范是前提,法制是基礎,和諧是關鍵”的監管理念。

  專家們認為,目前的監管協調機制的癥結在于它只是松散的組織,沒有決策權,因此很多決議的結果難以真正落實。因此,在今年六七月間,中央機構編制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就未來監管協調機制需要建立怎樣的機構征求金融界、學術界及有關監管部門的意見時,主流的看法都是盡快推行和成立具備直接管轄權和行政效力的常設機構。

  

財政部副部長李勇發表文章稱,該機構可由國務院牽頭,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一行三會”和發改委、財政部等部委參加,促使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從臨時性的安排,轉化為經常化、程序化的有實際決策內容的制度安排。

  全新定位

  據悉,專家的很多建議已經在央行以及相關監管部門擬向中央提交的報告中得到體現。據知情人士透露,這份報告大致明確了金融監管協調機構的模式和新定位。

  他透露,有關我國的具體模式,目前的初步設想是成立一個高于部級半格的金融監管管理委員會(或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初期主席由中央領導兼任,它的主要成員由“一行三會”(中國

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最高層領導組成,其基本定位為監管協調機構,解決一些綜合性、全局性的,單一專業監管部門所解決不了、解決不好的問題,其基本職能定位包括金融戰略管理、監管和協調職能。

  曹紅輝認為,金融戰略管理應是金管委未來的重心,它將擔負起國家金融戰略和金融業發展戰略制定的重任。而監管職能主要包括對現行金融控股公司集團層面的監管、實業類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交叉性金融業務和創新產品的監管和一些監管的空白領域。協調職能則是指在金管委的統一領導下,促進各監管部門信息的流通和合作,以提高監管當局的決策效率和政策的有效性。

  對于金管委的這一設想框架,年底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將對此進行定奪。但究竟最后金管委是怎樣的組織模式則取決于相關各部門的博弈以及中央領導的權衡。一位知情人士談道,“本次金融工作會議很可能只會確定金管委成立的大方向,具體運作將會等到明年十七大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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