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
關于滬市股票上網發行資金申購的補充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22:49 新浪財經
為適應證券市場發展,更好地規范以資金申購方式上網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行為,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滬市股票上網發行資金申購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規定,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網下配售股票,應當與網上發行同時進行。投資者參與網上發行應當按價格區間上限進行申購,如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低于價格區間上限,差價部分退還給投資者。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必須在資金解凍前將確定的發行價格進行公告。 投資者具體申購流程如下: (一)申購(T日) 申購當日(T日),投資者在規定的申購時間內通過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營業部,根據發行人發行公告規定的價格區間上限和申購數量繳足申購款,進行申購委托。 上網申購期內,投資者按委托買入股票的方式,以價格區間上限填寫委托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二)資金凍結(T+1日) 申購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凍結申購資金。確因銀行匯劃原因而造成申購資金不能及時入賬的,應在T+1日提供劃款銀行的劃款憑證,并確保T+2日上午申購資金入賬,同時繳納一天申購資金應凍結利息。 (三)驗資及配號(T+2日) 申購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證所指定的具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資金進行驗資,并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以實際到位資金作為有效申購。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T+2前(含T+2日)提供確定的發行價格。 (四)搖號抽簽、中簽處理(T+3日) 申購日后的第三天(T+3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公布確定的發行價格和中簽率,并進行搖號抽簽,中簽處理。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對申購的投資人按確定的新股發行價格予以扣款。 (五)資金解凍(T+4日) 申購日后的第四天(T+4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公布中簽結果,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對未中簽部分的申購款予以解凍,如發行價格低于價格區間上限,差價部分退還給投資者。新股認購款集中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劃付給主承銷商。 二、滬市上網發行資金申購的時間一般為四個交易日,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的申請,滬市上網發行資金申購的時間可以縮短一個交易日,申購流程如下: (一)投資者申購(T日), 申購當日(T日)按《發行公告》和申購辦法等規定進行申購。 (二)資金凍結、驗資及配號(T+1日), 申購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申購資金凍結。下午4點前,申購資金需全部到位,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證所指定的具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資金進行驗資,并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上證所以實際到位資金作為有效申購進行配號。(即下午4點后按相關規定進行驗資、確認有效申購和配號) (三)搖號抽簽、中簽處理(T+2日) 申購日后的第二天(T+2日),公布確定的發行價格和中簽率,并按相關規定進行搖號抽簽、中簽處理。 (四)資金解凍(T+3日) 申購日后的第三天(T+3日)公布中簽結果,并按相關規定進行 資金解凍和新股認購款劃付。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06年9月18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