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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融券合同條款和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 13:15 證券日報
中證協發2006289號 關于發布《融資融券合同必備條款》和 《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的通知 各證券公司: 為適應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的需要,規范融資融券合同內容,保護證券公司與客戶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控制指引》等規定,我會組織業內制訂了《融資融券合同必備條款》和《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以下統稱《必備條款》),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現予發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融資融券合同是證券公司與客戶據以建立法律關系,約定權利義務,開展融資融券業務活動,明確爭議解決方式的法律文件。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的證券公司(以下簡稱試點證券公司),應當嚴格按照《必備條款》的規定,制訂本公司融資融券合同的標準文本,對在融資融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項加以明確約定;標準文本可以按融資合同、融券合同分別制訂,也可以按融資融券合同統一制訂。 二、試點證券公司可以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和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管理的實際需要,在制訂本公司融資融券合同標準文本時,對《必備條款》的內容做必要增加和補充,也可做文字和條文的變動。但增補、變動內容不得與《必備條款》的規定相抵觸。 三、試點證券公司制訂的融資融券合同標準文本應當詳細、具體,不得再采取簽署補充協議等方式對有關事項加以約定。融資融券合同標準文本在使用前應報我會備案。 四、試點證券公司應按照我會規定的式樣,制作融資融券交易所需的客戶信用證券賬戶卡,并交付客戶。 附件: 1、《融資融券合同必備條款》; 2、《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 3、客戶信用證券賬戶卡式樣。 中國證券業協會 二○○六年九月五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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