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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無意收緊定向增發 審核標準不會調整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7:4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鼓勵優質資源向上市公司集中的原則不會改變 證券時報記者 肖 漁 本報訊 “一項政策的出臺不能朝令夕改,監管部門鼓勵支持定向增發的基本態度沒有變。”針對近期市場有關監管部門將控制定向增發、調整審核標準的傳言,權威人士昨日對記者作如上表示。 實際上,支持優質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做優做強,一直是貫穿資本市場發展的一根主線。去年11月,國務院批轉的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已明確指出,支持具備條件的優質大型企業實現整體上市,使社會優質資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并提到要進一步調整和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資的相關制度,簡化核準程序,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資效率。因此,業內人士也認為,政策應具有連貫性,監管部門對于定向增發現在沒有、同時也不應該刻意進行收緊。 因此,所謂的“大股東不能以資產折股只能以現金進行認購”純屬無稽之談,同時,定價標準也沒有上調至流傳的“不低于公告之日前20天平均價格的105%”。不過,權威人士也透露,在定向增發的審核中,監管部門會鼓勵并勸告大股東以高價認購,但這是指導性的原則,不會進行刻意強制,在定價政策上,監管部門唯一強調的仍是《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所規定的“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這一標準。 至于大股東以資產認購的,如何防止因大股東高估資產進而損害其他股東權益情況的出現,權威人士表示,監管部門在審核中貫徹的一項硬指標就是“效益標準”,即增發后每股收益“增厚了”,而不是攤薄了。在貫徹這一標準的基礎上,再通過充分的信息披露,就能切實做到鼓勵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提高融資效率的目的。 據悉,近期由于報送定向增發材料的公司有所減少,監管部門的工作壓力相對減緩,在定向增發的發行審核中又重新恢復了“見面會”的內部審核程序。不過,在IPO和再融資的發行審核中,監管部門受理材料后,也都有“見面會”這一安排。通過“見面會”,旨在履行監管部門的告知義務,將審核程序、審核人員等情況詳細告知給發行申請人。此舉旨在提高發行審核中的透明度,而并非在“見面會”上對材料進行評審,更不會作為是否批復的依據。 據了解,監管部門對定向增發的政策沒有變化,即便是即將出臺的非公開發行的有關細則,也僅是對當前的辦法在操作層面的進一步細化和落實。 權威人士還透露,G建投發行方案被否與管理層調控定向增發沒有任何關系。G建投5月份上報材料,6月召開發審會,實際上是首家上會審核的定向增發公司。但由于當時各方面的經驗不足,發行人和保薦機構提交的材料不是很充分,進而讓發審委委員們對這次發行對公司的影響無法作出全面充分的分析判斷。由于新辦法規定,發審委委員不得提議暫緩表決,因此本著審慎負責的態度,這次會議沒有通過G建投的發行申請。不過根據規定,發行申請未獲核準的公司,可自證監會作出不予核準的決定之日起6個月后再次提出申請。因此,G建投今年12月仍能繼續上會審核。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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