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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銀監會方案獲準 資產證券化試點謹慎擴軍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 08:35 經濟觀察報
本報記者 程志云 北京報道 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即將擴容。 本報從有關渠道獲悉,在今年6月18日央行和銀監會上報有關資產證券化擴大試點的方案兩個月后,近日國務院批準了試點擴容方案。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日前,央行金融市場司多次召集各家金融機構相關負責人開會,傳達國務院的批示。“國務院要求央行和銀監會遵循謹慎推進原則,審慎擴大試點規模。目前,央行已經布置各家金融機構盡快上報試點申請材料。” 業內人士認為,從目前來看,通過國開行和建行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已經初步建立起了資產證券化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財務會計規則體系,基本上實現了試點意圖。但第一期試點范圍狹窄,資金量太少,品種相對單一,時間也比較短,還不能完全暴露出市場風險。 問題重重 自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去年啟動以來,國開行和建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首期分別發行了41.77億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和30.19億元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試點以來,銀行間市場資產證券化交易系統運行平穩,已能夠進行更大規模的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交易。 同時,試點取得的成功經驗為未來的證券化業務發展提供了可借鑒的模式和操作平臺。兩家試點銀行形成了符合國際慣例的交易結構,監管層也制定了包括試點管理辦法、機構準入、會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并且爭取到了國家的試點稅收優惠政策。 今年4月,央行與銀監會共同向國務院提交了《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情況總結》。在肯定了一年來試點的成績同時,也提出了試點中暴露的諸多問題。 某知情人士對本報表示,在資產證券化試點過程中,信托公司和其他第三方機構與發起銀行的強勢地位相比,缺乏對等地位和監督能力成為重要問題之一。 當前我國盡管采取SPT模式進行資產抵押證券的發行,無論是項目審查、評估,發行債券到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處理都是應該由信托公司和第三方中介機構主導。但實際情況是,項目從研發到實施,幾乎是發起銀行一手包辦。受托機構在發行前期過程中缺乏參與和決策實力,在項目存續期內監督能力差。 這體現在,一方面,作為受托機構和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人,信托公司僅對項目債權人的合法性和貸款合同的合法性進行了審查,而沒有對入池資產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深入審查。同時,作為發行人和第三方機構也缺乏經濟制約機制,或市場約束機制來保證貸款銀行能積極主動催收貸款以保證投資者利益。 而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稱,此次試點暴露的另一個問題是信息披露不夠。由于資產證券化涉及資產量往往比較大,產品結構也比較復雜,作為投資者在信息量的掌握和信息準確度的把握等方面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發行人定期公布的信息披露。但目前有關法規對發行說明書和受托機構報告編制中的信息披露內容不能完全揭示資產池質量和風險。投資者還需要資產池各個參數指標的分布情況和組成細節。 “除此以外,國內第三方評級市場不完善,也成為試點暴露出的一個不足之處。從國際評級市場經驗來看,對證券化這類結構性金融產品需要有不止一家的評級公司從不同的角度、運用不同的評級方法做出評級,這樣有利于提高市場的信息透明度,弱化信息不對稱引致的投資風險。”該人士指出。 盡管問題不少,但國內銀行已經沒有回頭路了。銀監會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負責人李伏安曾撰文指出,從國外經驗來看,在美國的債券市場中,資產支持證券占有量為30%,在每年新發行債券市場中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量超過50%,每年新增的住房按揭貸款中有70%進行資產證券化剝離出銀行的資產負債表。而我國銀行的資產70%-80%以貸款形式出現,期限一般是三到五年甚至更長。“如果不掌握資產證券化工具,在全面開放之后,我們如何同國外金融機構競爭?”一位業內人士指出。 鑒于國內資產證券化試點本身有其涉及到多方面的復雜性,面臨的法律環境、監管環境、市場環境以及投資者認知等各方面都與國外不同。在此基礎上,監管層認為目前僅僅130萬元的試點規模比較小,品種單一,難以達到試點效果。《總結》建議進一步推廣資產證券化試點。 謹慎推廣 知情人士透露,這次擴大資產證券化試點將會是一次全方位的擴容。既考慮拓寬試點的發起人范圍、資產類別和規模以及投資者范圍,同時還會針對上一次試點當中的問題進行改進。 本報獲悉,從此次央行在和各家金融機構通氣的情況看,發起機構的范圍將擴大,不僅局限于國開行與建行,還包括其他幾大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而試點項目的范圍也將不局限于前期試點的房貸,還包括銀行汽車貸款、消費貸款、信用卡以及不良資產等都將成為證券化的標的。 2006年以來,監管層經過多方協調,不斷增加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主體。證監會和保監會都專門發文允許證券投資基金和保險資金等大資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此外,有傳言稱今年監管當局還將逐步增加參與資產證券化投資者的機構和領域,使其從銀行間市場走向場外交易市場,并在清算和托管等方面提供扶持。 在此前“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高級論壇”上,李伏安表示,資產證券化有望在今年得到更長足的發展,達到千億以上的規模。 但也有業內人士表達了謹慎的樂觀:從國務院的批復來看,多次強調審慎的字眼。這說明,資產證券化試點不會在短時間內大規模擴張。從上半年的宏觀形勢來看,GDP增速快,銀行存款和貸款雙高,市場上流動性過剩,在這種情況下,高層并不愿意大規模推進資產證券化試點。監管層擔心銀行通過試點拿回的資金再用于加劇信貸投放。 另一方面,從銀行來看,尤其是一些大銀行,似乎積極性同樣不足。 一位業內專家指出,銀行進行資產證券化最主要的目的,是通過資產出讓來獲取流動資金,從而重新配置資產。但目前銀行體系流動性嚴重過剩,各項貸款指標控制又相對嚴格,因此普遍缺乏進行證券化動力。“大銀行的確動力不足,但中小銀行例如浦發、民生等股份制銀行則非常踴躍。這些銀行都面臨存款量相對比較小的困境,有流動性需求。而且從長期戰略來看,出于回避長期經營風險的考慮,各家銀行也有參與試點、掌握資產證券化工具的需要。” 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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