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刑法修有利市場秩序 監管部門完善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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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0日 07:35 新華網 | |||||||||
新華網上海7月10日電 (記者 潘清) 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謝庚近日在上海表示,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6月29日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六)與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密切相關,監管部門將及時完善配套制度。 謝庚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舉行的“學習、貫徹刑法修正案座談會”上作上述表示的。
謝庚說,此次刑法修正涉及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防止挪用上市公司資產、打擊市場操縱行為等基礎性、關鍵性、突出性問題,與市場微觀主體的自我約束,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密切相關。 謝庚說,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制度,直接關系到市場秩序,關系到投資者投資決策和權利保護,關系到股權分置改革后市場約束的形成和市場化改革的推進。新的刑法修正案的相關規定,將有助于抑制虛假信息披露,促進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也對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挪用上市公司資產和證券公司客戶資產是過去幾年資本市場中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違反了市場運行的基本規則,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及相關股東利益,影響市場信用,影響投資者信心。新的刑法修正案將在懲處和防止挪用上市公司及證券公司客戶資產方面,發揮威懾作用。 針對市場操縱這一資本市場的共同性問題,謝庚說,股權分置改革后,股權結構將發生變化,市場投資會趨向活躍,并購、重組等市場化活動也會相應增加。在新的市場背景下,進一步查處和打擊市場操縱行為,將有利于維護市場公正和投資者信心。 謝庚透露,證券監管部門今后將緊密結合市場改革、創新、發展過程中新的情況變化,及時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細化案件調查和處罰標準,改進和加強市場監管,加大證券執法力度,促進資本市場規范、健康發展。(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