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融券實施細則有望于近期發布 業務即將啟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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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9日 07:12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證券時報記者 北冥 本報訊 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獲悉,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有望近期發布,券商融資融券業務即將啟動。 據透露,該實施細則將對融資融券的業務申請、保證金、擔保物、標的證券、業務
實施細則將明確規定,證券公司向客戶融資融券,應當向客戶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有價證券充抵。可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包括:融資買入標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標的證券、證券投資基金、債券等。而以有價證券充抵保證金時,在計算保證金金額時將以證券市值或凈值按一定折算率進行折算,其中,股票、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國債以及其他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等的折算率,最高不超過60%—95%。投資者融資買入時,其向證券公司交付的融資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一定比例。 證券公司應當對客戶提交的擔保物進行整體監控,并逐日計算客戶交存的擔保物價值與其所欠債務的比例。當該比例低于規定的警戒線時,須通知客戶在規定期限內補足擔保物。客戶未能按期補足擔保物或者到期未償還債務的,證券公司可以按照約定處分其擔保物。據介紹,融資買入標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標的證券為股票時,必須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滿一定時間,且未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以及已完成股改的股票。與此同時,交易所對作為抵押的股票流通市值、日均換手率、日均漲跌幅、股東人數等方面的具體參數均有詳細規定。 此外,實施細則將會對強制平倉、信息披露、風險控制方面做出規定。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