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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實施流程明確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9日 02:12 中華工商時報

  深交所強調大股東及中介不得操縱股東會議表決結果

  日前,深交所發出《股權分置改革備忘錄第18號———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備忘錄第19號———相關股東會議(二)》兩份備記錄,對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流程予以明確,并進一步規范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有關事項。

  18號備忘錄適用于與股權分置改革有關且激勵股份來源于原非流通股股東的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該備忘錄明確了股權激勵計劃中股份過戶的操作流程、報備資料、收費標準以及相關的信息披露要求,同時還規定了股份限售、鎖定及解鎖的相關事宜。

  19號備忘錄就目前相關股東會議表決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規范,強調上市公司及其非流通股股東、

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相關機構不得利用不正當手段操縱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

  此外,備忘錄明確了非流通股股東等所持流通股應回避表決的情形,對董事會征集投票權及代理委托投票、見證律師的補充法律意見書格式提出了規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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