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放寬外資對境內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的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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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8日 06:57 東方早報 | |||||||||
據新華社北京6月7日專電 自7月1日起,我國將允許外國投資者通過其在中國注冊的投資性公司戰略投資國內上市公司,這表明外商在華投資的門檻將大幅降低。 商務部在6日發布的《關于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補充規定》中明確表示,“允許投資性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投資性公司應視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股東!
根據今年1月國家出臺的《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只有“依法設立、經營的外國法人或其他組織”才有資格投資A股市場。外國投資者要投資境內上市公司,它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必須不低于1億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5億美元,或者其母公司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1億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5億美元”。 鑒于我國對“外商投資性公司”的定義為“外國投資者在中國以獨資或與中國投資者合資形式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且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美元”,補充規定的出臺實際上放寬了外商投資A股市場的限制,為外國投資者,特別是世界500強企業戰略投資國內上市公司提供了方便。 按照新公布的補充規定,投資性公司申請被認定為地區總部的條件也被大幅放寬。已交付注冊資本將不再受“不低于1億美元”或“不低于5000萬美元,前一年投資企業資產總額不低于30億元人民幣且利潤總額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的嚴格限制。 除此之外,新公布的補充規定還取消了對投資性公司進口額“累計不能超過公司已付注冊資本額”的限制,使外商在華設立的投資性公司有條件帶來更多的進口。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