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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發布指引規范上市公司內控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5日 09:01 中國經濟時報

  記者唐瑋6月4日北京報道 上海證券交易所今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下稱《指引》),著力于推動和指導上市公司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制度,并針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具體要求。《指引》從2006年7月1日起實施。

  上證所指出,我國上市公司近來頻繁出現內部失控的現象,特別表現在對控股子公司失控和金融衍生品投資失控方面。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風險受到了市場的高度關注。

  上證所希望通過信息披露監管來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內部控制。首先,《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進行檢查監督,并指定專門的職能部門負責,要求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該部門可直接向董事會報告,其負責人的任免可由董事會決定。其次,《指引》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作出規定。上市公司應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情況,在發生重大的內部控制風險時,還應及時以臨時公告形式披露。最后,《指引》要求公司在年度報告披露的同時披露內部控制制度自我評估報告,并要求外部審計進行核實評價。

  上證所表示,應該將內部控制納入廣義公司治理的體系。制定內部控制指引,有利于推動和指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將使得我國現行公司治理規則體系更加完整,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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