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指引 托管券商處置將有章可循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6日 11:44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證監會昨日發布《進入風險處置程序證券公司信息系統交接技術指引》 證券時報記者 于揚 本報訊 證監會昨日發布《進入風險處置程序證券公司信息系統交接技術指引》。根據《指引》,托管工作分為準備期、交接期和穩定期。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
《指引》要求,進入風險處置程序的證券公司在托管期間,各方必須顧全大局,按照統一部署,做好信息系統的風險防范工作。托管機構應在托管工作組下設托管信息技術組,技術組負責制定信息技術的托管方案,對信息技術托管工作進行總體安排、部署;同時還要負責對信息技術托管中出現的風險事項進行風險評估、提出應急預案并對發生的風險事項及時研究處理。 根據《指引》的界定,托管工作分為準備期、交接期和穩定期。在準備期內,托管機構要成立技術組,制定出信息系統托管方案,并組織托管隊伍。技術組還應對被托管機構信息系統進行初步風險評估,形成初步風險評估報告,制定初步的應急預案。對較為嚴重的風險情況,技術組應及時報告托管工作組。 在交接期內,雙方要做好管理交接和系統交接。管理交接包括人員交流、印章交接、管理制度交接等;系統交接按總部、區域中心及營業部、服務部分別進行,交接工作包括系統備份、密碼交換、用戶權限核查、核查歷史數據等事項。 穩定期是指托管機構已與被托管機構完成交接工作,雙方共同維持信息系統穩定運行的時期。托管機構在穩定期的主要技術責任是對系統進行風險檢查,消除系統隱患,確保系統穩定運行;同時按照托管工作的進度要求,做好客戶保證金第三方存管的系統準備和上線組織。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