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二配套文件發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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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9日 11:26 證券日報 | |||||||||
□ 本報記者 侯捷寧 作為IPO的配套文件,證監會昨日發布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9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申請文件》以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申請文件》指出,根據審核需要,中國證監會可以要求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補充材料。 根據《申請文件》的附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申請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招股說明書與發行公告;發行人關于本次發行的申請及授權文件;保薦人關于本次發行的文件;會計師關于本次發行的文件;發行人律師關于本次發行的文件;發行人的設立文件;關于本次發行募集資金運用的文件;與財務會計資料相關的其他文件等。 《招股說明書》指出,不論本文件是否有明確規定,凡對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披露。 《招股說明書》要求,發行人應披露是否存在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從事相同、相似業務的情況。對存在相同、相似業務的,發行人應對是否存在同業競爭作出合理解釋。 發行人應披露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 《招股說明書》明確,發行人運行三年以上的,應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運行不足三年的,應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利潤表以及設立后各年及最近一期的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發行人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應同時披露合并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