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種情況不得公開發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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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09日 16:55 大洋網-廣州日報 | |||||||||
據新華社電 昨日正式亮相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強化了現行的確保發行人獨立性等方面的要求。出現以下六種情況之一的上市公司不得發行證券: 一是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二是擅自改變前次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用途而未作糾正;三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
發行“手續”得以簡化 《管理辦法》適當簡化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的諸多環節。一是適當簡化運行程序,首先是實行自行選擇發行時機的機制。其次,在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允許發行人和特定投資者雙向自主選擇等;再次,簡化非公開發行的發審委審核環節;二是取消了上市公司兩次發行新股融資間隔的限制,融資的時間安排由上市公司自主決定;三是提高了信息披露效率,充分發揮互聯網電子信息傳播的優勢,適當壓縮報紙披露的內容;四是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公司再融資時,發行證券議案經出席股東大會股東所持表決權2/3以上通過后生效,可以不再適用現行的流通股分類表決程序。 新門檻高在哪里 新辦法設立的“門檻”主要高在什么地方? 一是確定市價發行原則,適度降低財務指標要求。在上市公司公開增發股票方面,規定發行價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在發行可轉債方面,規定修正轉股價格須經參加股東大會2/3以上表決權投票通過,且修正后的轉股價格不得低于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該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 二是配股引入發行失敗機制!豆芾磙k法》取消了配股前3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6%的限制,僅要求最近3年連續盈利。與此同時,《管理辦法》要求控股股東事先承諾認配的數量,從而為給其他中小股東的投資決策提供必要的判斷依據。 《管理辦法》規定,配股要采用代銷方式發行,并引入發行失敗制度,即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70%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在采用代銷方式配股的情況下,即使股東大會通過了配股決議,也有可能由于中小股東不參與申購而導致配股發行失敗。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