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違法操縱將受懲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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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6日 06:02 重慶商報 | |||||||||
刑法修正案(六)草案25日第二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坤仁介紹說,二讀稿對一讀稿的內(nèi)容作出部分修改補(bǔ)充,將信息披露違法犯罪的主體由上市公司擴(kuò)大到發(fā)債公司、企業(yè)和發(fā)售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基金公司。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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