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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國投刑事案宣判 德隆主案仍在等待中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5日 15:08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翁海華 上海報道

  記者獲悉,德隆系旗下的南京市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下稱南國投)刑事案已于日前在南京宣判。

  判決書顯示,被告單位南國投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100萬元;被告人張
曉明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罰金10萬元;被告人李忠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罰金10萬元;被告人呂畢華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9萬元;另一被告劉建龍判有期徒刑一年,罰金8萬元。

  “這和德隆系其他案件的量刑大致相當!眳⑴c此次南國投案件的丁守明律師稱。

  2005年9月8日,南國投案件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這是繼德恒

證券、中富證券案件之后,德隆系第三家開庭的刑事案件。

  南京市檢察院指控,在2002年6月,上海友聯經濟戰略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江蘇靈豐紡織集團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名義收購南國投后,擬重組成立大江國投。

  此后南國投和南京市國信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南國投子公司,無金融許可證,下稱南京國信)與大江國投,違反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以承諾保底和6%-14%固定收益率的形式,開展委托

理財業務。

  德隆事件案發后,南京市公安機關于2004年6月先后將上述4人抓獲歸案。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南國投在上述的委托理財過程中,承諾保底和支付固定收益的方式和吸收存款還本付息的基本性質一致,其行為不符合資產管理特征,應屬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在法院判決后,4名被告均沒有上訴,其中劉建龍由于緩刑,已重獲自由,而呂畢華也將在2006年5月18日刑滿。

  而在武漢開庭的德隆主案也在等待判決中,觀察人士分析,主犯唐萬新的判罰會比較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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