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登記結算辦法7月1日施行 為融資融券鋪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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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2日 06:53 金時網·金融時報 | |||||||||
本報北京4月11日訊 記者 李俠 報道 中國證監會今天以主席令發布了《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分別從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和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兩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主要職能予以了詳細說明,并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辦法》要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妥善保存登記、存管和結算的原始憑證及有關文件和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應當公開業務規則、與證券登記結算業務有關的主要收費項目和標準。 《辦法》規定,證券和資金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原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負責辦理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與結算參與人之間的集中清算交收;結算參與人負責辦理結算參與人與客戶之間的清算交收。《辦法》要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設立證券集中交收賬戶和資金集中交收賬戶,用以辦理與結算參與人的證券和資金的集中清算交收。 因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原因導致清算結果有誤的,結算參與人在履行交收責任后可以要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予以糾正,并承擔結算參與人遭受的直接損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