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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軟硬兼施 問題券商競跑十月生死線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1日 11:21 經濟觀察報

  本報記者 黃利明 北京報道

  僅僅剩下七個月的時間了。

  中國證監會公示了券商監管大限:10月31日。這被業內普遍認為其警示作用大于處罰本身。

  最近一家被列入托管名單的是健橋證券,而且,現在,包括健橋證券在內的五家券商,被證監會限制業務。這一懲治措施之前絕無僅有。

  當然,不幸的券商各有各的不幸,但幸運的券商卻有相同的幸福。3月份,證監會向各派出機構傳達內部會議精神,指出針對整改證券公司的重組、增資擴股等相關事宜要建立綠色通道快速審核。這無疑又為一批券商帶來生機。

  開念緊箍咒

  從4月1日開始,如果您到中期證券、健橋證券、航空證券、華林證券、天和證券五家券商處開設證券賬戶,您將無功而返。

  這并非“愚人節”的玩笑。3月29日,證監會網站公告,由于這五家問題券商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限內上報符合要求的整改計劃,被暫停了證券賬戶開戶代理業務。同時被暫停的還有保薦、承銷、新業務的審批,以及各證券公司對分支機構的增設、收購、遷移、轉讓。

  各家問題證券公司陷入高度緊張之中,他們試圖把握其中的政策風向。

  限制券商的業務,此前并沒有過這樣的行為。

  根據證監會所披露的公告,中期證券和航空證券是由于沒有實施有效措施歸還挪用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而華林證券除此之外,還存在不能收回股東侵占資金的問題;天和證券則是一賬戶國債回購等問題無法有效解決;健橋證券則是因為凈資本等財務指標不達標。

  健橋證券一位高層向本報表示,此次處罰只是證監會根據新《證券法》對風險券商處置的一個程序而已。

  新《證券法》第150條規定,證券公司的凈資本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的,限期未改正,或者其行為嚴重危及該證券公司的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區別情形,對其采。合拗茦I務活動,責令暫停部分業務,停止批準新業務;停止批準增設、收購營業性分支機構等措施,直至撤銷有關業務許可。

  同時,法規規定,證券公司整改后,應當提交報告;經驗收后,符合有關風險控制指標的,則在三日內解除對其采取的有關措施。

  但是,證監會3月20日對健橋證券做出的限制業務處罰剛剛出籠,3月24日該公司就進入行政清算階段。據悉,西部證券和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分別作為托管人和清算人接手健橋事務,而健橋證券原高層將被全部解職。

  因此,上述高層指出:“一旦被限制業務,那大部分公司將進入關閉清算!

  “事發突然,但我們的情況卻略有不同。”華林證券稽核審計部總經理李應華表示。

  他介紹說,華林證券已于2006年3月23日將保證金缺口全部補足,實際上已經比3月底的限期提前了一周。對于公司所存在的股東占款問題,他認為這屬于公司正常的關聯公司往來款。因此李應華表示,公司已經與證監會進行了積極溝通,應該很快能解決這個事情。

  據悉,華林證券保證金缺口共計9062萬元,2006年1月20日,公司填補了3062萬元保證金缺口;3月9日,填補了1000萬元缺口;3月23日,填補了5000萬元缺口。至此,公司保證金缺口全部補足。

  另外,華林證券曾擔任一家上市公司股改保薦人,現在正在準備的項目不少,因此停止保薦承銷業務將會對其影響巨大。

  國元證券總裁蔡詠認為,存在同樣問題的并不僅僅這五家券商,但五家都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整改方案,這才是證監會發公告的原因。此舉也應該是證監會想借此給證券公司一定的警示。

  目前,被處罰的各家證券公司已經正在想辦法自救。而許多問題公司也是風聲鶴唳,加緊解決已有問題。

  券商重組綠色通道

  其實,作為監管機構,證監會在對問題券商施以“大棒”的同時,也給出了小小的“胡蘿卜”。

  一家地方證券公司的高層表示,3月份證監會向各派出機構傳達了內部會議精神,指出:“證券公司在整改過程中如涉及重組、增資擴股、股權變更、高管變更等行政許可事項,要針對這些公司建立綠色通道,快速審核有關行政許可申請!

  他認為,在嚴厲監管的情況下,這樣的措施算是對問題證券公司予以較大支持了。

  按照證監會的計劃,證券公司整改完成的最后期限為今年10月31日,屆時達不到常規監管要求的公司,將依據相關法規實施以市場退出為主的處置措施。

  國泰君安分析師梁靜指出,政策監管的壓力越來越大,證監會的態度也非常明確,因此現在更多的還是靠證券公司自救了。

  近日,對于券商綜合治理,證監會機構部的負責人公開表態,整改完成的基本標準是公司違法違規業務基本清理完畢、凈資本等各項監管指標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基本健全有效。

  上述券商高層介紹說,現在各地證監局都在做該項工作,進行整改的證券公司每月必須匯報相關的整改進度,同時派出機構也會針對券商的問題給出一定的指導意見。

  按照證監會的要求,證券公司制定的整改措施還要切實可行、進度細化到月、責任落實到人。

  同時,對沒有按進度完成整改計劃的,采取限制部分業務、現場監控或托管關閉等逐步升級的監管措施,強力督促公司整改,追究公司及有關人員的責任;如涉及清理違規業務、壓縮財務風險等重點整改事項的,視情況對其現有業務做出限制;對嚴重違規、拒不整改或無力自救的將予以關閉。

  此次5家證券公司被限制業務,就是由此而來。

  不過,據證監會機構部的負責人介紹,證監會將根據公司整改計劃的落實情況,及時調整對公司的監管措施。對嚴格按計劃整改、風險基本可控的公司,原則上對其現有業務不做限制;對提前完成全部整改計劃、風險得到化解的公司,支持其規范發展,符合條件的,支持其開展新業務。

  這使部分券商還是看到些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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