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證券 > 中國股權分置改革專網 > 正文
 

深交所規范股改保薦工作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1日 16:18 每日經濟新聞

  在近期的股改過程中,出現上市公司保薦人與流通股股東存在關聯關系的現象,引起了有關監管部門的重視。對此,深交所日前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保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采取新措施規范股改保薦工作,以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各保薦機構應就其自身及其重要關聯方在向深交所報送股改材料之前六個月是否存在通過自營或者客戶資產管理等形式買賣保薦對象的股票的行為進行自查,并在
為保薦對象提供股改服務期間,要定期對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是否存在利用股改或與股改相關的信息、機會進行利益輸送、內幕交易、市場操縱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自查。

  另外,保薦機構在與保薦對象簽署保薦協議時,還應向保薦對象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控股股東等重要關聯方發送提醒函,提醒上述人員和單位不得利用股改內幕信息買賣保薦對象的

股票。(楊勣)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