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發文進一步規范股改保薦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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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1日 13:29 南方都市報 | |||||||||
本報訊(記者萬勇)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保薦工作,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深交所日前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保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保薦機構應就其自身及其重要關聯方在向深交所報送股改材料之前六個月,是否存在通過自營或者客戶資產管理等形式買賣保薦對象的股票的行為進行自查,并在
另外,保薦機構在與保薦對象簽署保薦協議時,還應向保薦對象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控股股東等重要關聯方發送提醒函,提醒上述人員和單位不得利用股權分置改革內幕信息買賣保薦對象的股票。 廣發證券投資銀行部陳天喜表示,廣發證券暫時還沒有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在獲悉了通知的具體內容之后,他表示,其實類似的規定一直都有,但此次的《通知》比以前的規定更具體了。《通知》的主要用意是加強保薦機構的自律。其實,保薦機構利用股權分置改革或與股權分置改革相關的信息獲利的機會并不多,股權分置改革對價方案也是由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商定的,而且機構本身也會加強對保薦代表人的監督管理。目前證券市場上的保薦機構數目繁多,信譽向來都是保薦機構所注重的。 國信證券投資銀行部負責人表示,一直以來國內較大的券商內控都做得比較好,相比之下小券商的壓力較大,可能在操作上會出現一些違規的現象。《通知》的出臺對保薦機構的要求更嚴格了,但對大的券商影響不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