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副總經理周勤業:獨董改革從三方面入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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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8日 16:52 信息時報 | |||||||||
時報訊 上證所副總經理周勤業日前表示,雖然獨立董事制度已經走過5年時間,但獨立董事制度還有待完善。他認為主要應從糾正認識誤區、獨董群體構成及選聘制度改革等三方面著手。 他是在日前舉行的上證所首期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培訓班上作此番表述的。共有近200位來自全國的滬市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參加了此次培訓。
周勤業表示,獨立董事制度實踐至今已走過5年時間,目前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聘請了獨立董事,但獨立董事制度還有待完善,主要應從糾正認識誤區、獨董群體構成及選聘制度改革等三方面加以完善。 他表示,目前獨立董事制度存在3個認識誤區。誤區一是希望獨立董事能解決上市公司的所有問題;誤區二是寄希望獨立董事作為上市公司監管的延伸;誤區三是希望獨立董事代表小股東的利益。眾所周知,證券市場強調各方責任,獨立董事作為董事會的一員,不可能解決上市公司的所有問題,也不應該成為監管部門監管手段的延伸,作為董事會的成員,獨立董事要對全體股東負責,因此獨立董事也不可能只對小股東負責。 他進一步表示,目前獨立董事的群體構成主要有三類,包括專業學者、中介機構代表和高級管理人員,但高管人員比例較低,聘請其他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作為獨立董事,優點在于其在任職過程中可以為該公司提供豐富的管理經驗和先進的決策模式,因此應該提高高管人員作為獨立董事的比例。 就獨立董事的選聘制度改革,周認為,最近證監會出臺的各項規則指引中對獨立董事制度都有新的要求,總體趨勢是獨立董事的權利將加大,獨立董事的責任也加大。為了提高獨立董事的獨立性,應該對其選聘制度進行改革。建議由一個自律組織作為選聘中介,該中介組織可以是上市公司協會也可以是董事會秘書協會,取得任職資格的獨立董事進入自律組織,由上市公司委托自律組織推薦,選聘制度改革將提高獨立董事獨立性。艾音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