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2006年記賬式(三期)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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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1日 09:02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財政部決定發行2006年記賬式(三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工作代碼為:060310AG)。現就本期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行數額及發行條件
1.本期國債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發行,計劃發行面值總額為340億元。本期國債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基本承銷額投標。 2.本期國債為固定利率附息債,期限10年,票面利率按競爭性招標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確定。 3.本期國債于2006年3月24日招投標,3月27日開始發行并計息,3月30日發行結束,4月5日起在各交易場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為現券買賣和回購。 4.本期國債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3月27日、9月27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16年3月27日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5.本期國債通過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債登記公司) 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證券登記公司)托管注冊。國債登記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根據本期國債中標結果及各承銷機構填制(或默認)的債權注冊申請書,對本期國債進行總債權注冊和分賬戶注冊。本期國債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場所間相互轉托管。 6.財政部委托國債登記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辦理本期國債利息支付及到期償還本金等事宜。 二、發行及分銷方式 1.本期國債采取競爭性招標方式發行,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交所市場2004年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有權參加本期國債的發行招投標。 2.本期國債采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合同分銷部分應于3月27日至3月30日向各交易場所發出分銷確認,國債登記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于3月31日將債權記入分銷機構證券賬戶。 3.本期國債分銷對象為在證券登記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在國債登記公司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分銷。承銷團成員間不得分銷。 三、招投標有關事宜 1.招標數量。競爭性招標額290.5億元,基本承銷額49.5億元(跨市場國債承銷團成員基本承銷額按較高一檔執行),基本承銷額無需進行投標,按票面利率承銷。 2.招標方式。本期國債采用多種價格(混合式)招標方式發行,招標標的為利率,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本期國債票面利率。中標利率低于或等于票面利率的標位,按票面利率承銷;高于票面利率20個以內(含20個)的標位,按各自中標利率與票面利率折算的價格承銷;高于票面利率20個以上(不含20個)的標位,全部落標。 3.投標限額及標位限定。每一投標人每一標位最高投標限額為30億元,最高、最低投標標位差為連續的20個標位。本期國債不設投標利率上限。 4.招投標時間。本期國債招投標工作通過“財政部國債發行遠程招標系統(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2006年3月24日上午9:00-10:00為競爭性招投標時間;10:15-10:45為填制債權注冊申請書時間。 5.債權注冊。國債承銷團成員(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匯局除外)于招投標結束后,通過“財政部國債發行遠程招標系統(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填制債權注冊申請書,在國債登記公司、證券登記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選擇注冊。逾時未填制的,系統默認全部在國債登記公司注冊。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匯局無需填制債權注冊申請書,系統默認全部在國債登記公司注冊。 除上述有關規定外,本期國債招投標工作按《財政部關于2004年記賬式國債發行招標規則的通知》(財庫[2004]1006號)規定執行。 四、發行款繳納 本期國債發行款一次繳納,各承銷機構于2006年3月30日前(含本日),將發行款一次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 戶 名:國家金庫總庫 開戶銀行:國家金庫總庫 賬 號:2570-0604 匯入行行號:011100099992 五、手續費支付 本期國債發行手續費率為承銷面值的0.1%,財政部在足額收到本期國債發行款后5個工作日內,向承銷機構指定賬戶撥付發行手續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