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監管二部有望上半年掛牌 適用差別適度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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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8日 07:25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將以“差別”、“適度”原則監管公開發行非上市公司 本報訊 (記者 肖漁) 針對中國證監會正醞釀成立發行監管二部一事,記者昨日從權威人士處獲悉,該部門的籌備工作目前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并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正式掛牌,該部門將專司公開發行非上市公司的監管工作。與此同時,證監會還將制定監管公開發行非上市公司的部門規章。
據了解,去年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頒布后,證監會就著手開展對公開發行非上市公司監管模式的研究,與此同時,發行監管二部的各項籌備工作也在有條不紊地推進,目前該部門的監管模式、職能定位脈絡已逐漸清晰。 據透露,今后不管是已有的“存量”公司還是新成立的“增量”公司,只要符合公開發行的條件,都將是發行監管二部的監管對象。而除發行環節之外,這類公司的日常監管也將納入該部門的職責范圍之內。至于該部門是否會成立類似于“發審委”那樣的專門發行審核機構,監管部門尚未做出最后決定。 記者還從一位熟悉內情的人士處了解到,由于這項監管的工作量比較大,屆時發行監管二部的人員會比較多。據悉,該部門籌備人員目前主要來自于發行監管部以及法律部。 據權威人士透露,為配合該部門的監管工作并與新《證券法》的有關規定相銜接,證監會還會以部門規章的形式,發布針對公開發行非上市公司監管的具體規章。規章可能會在信息披露、股權托管、股權轉讓場所、投資者準入條件、股權轉讓過戶等環節做出詳細的制度安排。 據介紹,新《證券法》為公開發行證券但不上市的股份公司預留了法律空間,因此也就需要建立相對應的監管體系。據粗略統計,目前國內面向200個以上股東發行股票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數目巨大,并且隨著股份公司設立條件和程序的放寬,股份公司的數量今后還會增加。而股份公司的一個重要特質就是股份轉讓的方便性,以及由此引發的對社會公眾投資者的保護問題。 針對上述特點,權威專家表示,擬發布的有關監管條例將對公開發行非上市股份公司制定“有所差別”、“適度”的監管規則;與上市公司相比,在信息披露、股權托管、轉讓場所等方面,對公開發行非上市公司的監管措施要適度放寬,不會那么具體,要做到既要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的權益,又要方便公司經營發展。同時,考慮到我國的具體實際,對公開發行非上市公司的監管模式也不會完全照搬國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