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發布12號股改備忘錄 新措施力促清欠解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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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6日 22:15 新華網 | |||||||||
新華網深圳2月16日電(記者 何廣懷)深交所16日發出了第12號股權分置改革備忘錄,對存在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提出了規范要求。 深交所要求:占用資金或違規擔保金額較小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原則上應當在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前以現金方式償還所占用的資金,解除違規擔保責任;占用資金或違規擔保金額較大、無力在股權登記日前解決的,相關方面應當確定償還占用
深交所的備忘錄還對股權轉讓過程中清欠解保工作安排、履約安排要求、占用資金金額計算等提出了具體要求。據介紹,深交所進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目前均已對解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問題作出了妥善安排,包括泰達股份、皖能電力等多家上市公司以股改為契機徹底解決了資金占用問題。(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