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發展綱要配套政策之政府采購五大關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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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5日 09:23 證券時報 | |||||||||
政府采購五大關照 ●建立財政性資金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制度。建立自主創新產品認證制度,建立認定標準和評價體系。由科技部門會同綜合經濟部門按照公開、公正的程序對自主創新產品進行認定,并向全社會公告。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在獲得認定的自主創新產品范圍內,確定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行動態管理。
加強預算控制,優先安排自主創新項目。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統稱采購人)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必須優先購買列入目錄的產品。采購人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應當標明自主創新產品。財政部門在預算審批過程中,在采購支出項目已確定的情況下,優先安排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的預算。發揮財政、審計與監察部門的監督作用,督促采購人自覺采購自主創新產品。 國家重大建設項目以及其他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重大裝備和產品的項目,有關部門應將承諾采購自主創新產品作為申報立項的條件,并明確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的具體要求。在國家和地方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中,國產設備采購比例一般不得低于總價值的60%。不按要求采購自主創新產品,財政部門不予支付資金。 ●改進政府采購評審方法,給予自主創新產品優先待遇。在政府采購評審方法中,須考慮自主創新因素。以價格為主的招標項目評標,在滿足采購需求的條件下,優先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其中,自主創新產品價格高于一般產品的,要根據科技含量和市場競爭程度等因素,對自主創新產品給予一定幅度的價格扣除。自主創新產品企業報價不高于排序第一的一般產品企業報價一定比例的,將優先獲得采購合同。以綜合評標為主的招標項目,要增加自主創新評分因素并合理設置分值比重。 經認定的自主創新技術含量高、技術規格和價格難以確定的服務項目采購,可以在報經財政部門同意后,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將合同授予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 完善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合同管理,拒絕接受或提供合同約定自主創新產品的,財政部門應責令其糾正,否則不予支付采購資金。 ●建立激勵自主創新的政府首購和訂購制度。國內企業或科研機構生產或開發的試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場的產品,且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要求和先進技術發展方向,具有較大市場潛力并需要重點扶持的,經認定,政府進行首購,由采購人直接購買或政府出資購買。 政府對于需要研究開發的重大創新產品或技術,應當通過政府采購招標方式,面向全社會確定研究開發機構,簽訂政府訂購合同,并建立相應的考核驗收和研究開發成果推廣機制。 ●建立本國貨物認定制度和購買外國產品審核制度。采購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優先購買本國產品。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國貨物認定標準。采購人需要的產品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的(在中國境外使用除外),在采購活動開始前,需由國家權威認證機構予以確認并出具證明。采購外國產品時,堅持有利于企業自主創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術的原則,優先購買向我轉讓技術的產品。 ●發揮國防采購扶持自主創新的作用。國防采購應立足于國內自主創新產品和技術。自主創新產品和技術滿足國防或國家安全需求的,應優先采購。政府部門對于涉及國家安全的采購項目,應首先采購國內自主創新產品,采購合同應優先授予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或科研機構。 (以上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整理)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