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為股改保薦立規 19種違規行為將受處罰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9日 18:40 證券導刊 | |||||||||
本月20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深交所各上市公司下發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保薦工作違規行為處罰辦法》,并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處罰辦法》全文共六條,分別對該辦法制訂的依據、適用范圍、處理程序、違規行為、處罰方式及解釋權作了具體闡述和相應規定。其中第四條明確列舉了保薦機構和/或保薦代表人在股改過程中和股改完成后的持續保薦期間應當避免的19種違規行為,例如不得“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