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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為股改保薦立規 19種違規行為將受處罰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9日 18:40 證券導刊

  本月20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深交所各上市公司下發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保薦工作違規行為處罰辦法》,并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處罰辦法》全文共六條,分別對該辦法制訂的依據、適用范圍、處理程序、違規行為、處罰方式及解釋權作了具體闡述和相應規定。其中第四條明確列舉了保薦機構和/或保薦代表人在股改過程中和股改完成后的持續保薦期間應當避免的19種違規行為,例如不得“
在保薦對象改革方案公開前以研究推薦、新聞發布等方式泄露股改相關事宜”,或“在為保薦對象提供股權分置改革服務期間,保薦機構及其關聯方自營或者通過客戶資產管理等形式買賣保薦對象的股票”等;第五條則規定了包括“談話提醒”、“公開譴責”等7種處罰方式,與以前的有關規定相比新增“暫停受理該保薦機構和/或保薦代表人負責的股改項目”一款處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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