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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嚴查私設證交所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7日 00:05 北京現代商報

  商報訊 私設證券交易場所的行為再次被國家明令禁止。據25日公開登載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貫徹實施修訂后的公司法和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未經國務院批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不得擅自設立證券交易場所或者利用現有交易平臺提供證券轉讓服務。

  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規定,依法公開
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這是對原法中“經依法核準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條款的修訂。這般修訂,目的是為了滿足不同層次的資金需求,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完善股權轉讓制度,為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留下空間。修訂后的公司法和證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通知還要求加強

證券交易管理。依照修訂后的
證券法
,依法公開發行的證券除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外,還可以在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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