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協會下發通知 電視股評將要引進聽證制度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30日 08:30 證券時報 | |||||||||
本報北京電 (記者 徐濤 于揚) 電視股評今后將引進“媒體節目聽證制度”。在《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即將實施之際,中國證券業協會昨日下發的有關通知中首次提出這一制度。 這份名為《關于貫徹落實<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加強自律管理的通知》稱,今后將組織實施會員制業務的媒體節目聽證制度,對會員制業務媒體節目內容的合規性進行聽證,具體辦法將會另行規定
通知還明確提出,協會將組織會員制機構簽署《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自律公約》,并按《公約》的要求加強會員制業務的自我管理。據了解,1月初《公約》的簽署工作即將在北京舉行。 通知要求,從事會員制業務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必須具備證券業協會會員資格;已開展會員制業務的機構,向注冊地證監局報備的同時,須向協會報備相關材料。協會根據相關自律規則以及注冊地證監局的監管意見,決定是否接受其報備。2006年6月30日之前,協會暫不受理擬新開展會員制業務的機構的報備。 通知指出,會員制機構應將已開展或擬開展的媒體節目向協會備案,協會將組織實施會員制業務媒體節目聽證制度,對會員制業務媒體節目內容的合規性進行聽證,并提出聽證意見。會員制機構要妥善處理會員投訴,做好投訴事項及處理情況記錄。協會將建立會員制業務糾紛調解機制,調解會員制機構與其會員未能協商解決的糾紛事項,會員制機構應接受調解并執行調解決定。通知還要求,要嚴格會員制機構高管人員和業務人員的證券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對會員制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存在違反自律規定及通知要求的行為,協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移交中國證監會處理。通知還要求,會員制機構應與會員簽訂權利義務明晰、風險揭示充分并具備法律效力的合同。 與通知同時下發的還有《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有關事項問答》,《問答》向投資者明確了會員制機構在開展業務時的禁止性行為、發生糾紛如何處理等!秵柎稹妨信e了會員制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開展業務時的禁止性行為,包括在注冊地及分支機構所在地之外招收異地會員;以“黑馬推薦”等方式明示或暗示投資者一定獲得投資收益,或以“免費贈股”等營銷方式招攬業務;直接代客操作,或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或者分擔投資損失;買賣該機構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股票;操縱證券價格等。 相關報道: 黑嘴劣跡一覽: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