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河營業部老總被判死刑 不交待七千萬贓款下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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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3日 16:57 北京晚報 | |||||||||
本報訊 (記者 楊昌平) 腐敗分子得到懲處本大快人心,但原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望京西園營業部總經理楊彥明被判刑卻讓記者無法高興,因為7千多萬元贓款至今下落不明。今天上午,楊彥明被市一中院以貪污罪判處死刑,由于他拒不交待贓款去向,國家的巨額財產就這樣銷聲匿跡了。 “具體的時間我沒有辦法回答,錢干什么了我想不起來,我說不出來。”庭審時,
檢方指控,今年47歲的楊彥明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間,利用擔任中國長城信托投資公司北京證券交易營業部(先后更名為銀河證券虎坊路營業部、望京西園營業部)總經理的職務便利,以為本單位運作資金為名,多次指使營業部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助理違規提取現金6840余萬元予以侵吞。楊彥明除供述將其中的300萬元用于注冊、經營一家公司外,對其余款項拒不交待去向,致使這筆巨額國有財產遭受損失。此外,楊彥明于2002月1月至4月間,利用擔任望京西園營業部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多次指使單位工作人員將本單位在其他證券營業部經營的股票、基金變現,得款376萬元,楊彥明將該款予以侵吞。案發后,楊彥明也拒不交待該款去向。 楊彥明侵吞國家財產的手段很多。他還用公款成立了佳杰堂公司,然后又將營業部的2480萬元挪至佳杰堂公司,用于購買兩處房產,再把房產租賃給營業部使用,讓營業部一次性支付了三年的房租款1210萬。案發后,該房產已被凍結扣押。 “我要上訴,我沒有貪污。”聽到宣判后,楊彥明說,他先后兩次自殺,就是想用結束生命的代價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