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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證監局對四川63家上市公司股改提出要求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9日 20:03 新華網

  新華網成都11月29日電 (記者 李雯 江毅) 在29日召開的四川省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會上,四川證監局局長楊勇平為四川63家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據楊勇平介紹,到目前為止,在四川現有的63家上市公司中,已完成股改或公告股改方案的企業有7家,其中“海特高新”“新鋼釩”“瀘州老窖”“匯源通信”“中鐵二局”
5家已完成股改,“宏達股份”“陽之光”2家股改方案待股東大會審議,總市值占四川上市公司的17%,屬于全國平均水平。

  楊勇平對四川上市公司下一步的股改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充分利用股改政策,推動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目前全國已推出的上市公司股改方案已觸及法人股股東缺失、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股權轉讓過戶、法人股個人化等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四川各上市公司可結合自身情況,充分利用控股股東增持股份、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定向發行股份、預設原非流通股股份實際出售的條件、預設回售價格、認沽權等市場化運作方式,以股改促進歷史遺留問題的徹底解決,進而提高公司質量。

  二是公司董事會應當設置熱線電話、傳真、電子信箱,采取召開投資者座談會、舉行媒體說明會、進行網上路演、走訪機構投資者、發放征求意見函等多種形式,協助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進行溝通協商,確保公司股改方案順利通過。

  三是嚴格履行股改方案所做出的對價承諾。凡是在

股權分置改革中做出承諾的股東未能履行承諾的,將由證券交易所對其警醒公開譴責,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并采取相關行政監管措施;給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是嚴禁買賣

股票權和從事其他違反規定的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不得利用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操縱市場,不得編造、傳播有關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虛假信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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