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副總經理:股改后配套政策考慮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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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10:20 證券日報 | |||||||||
□ 本報記者 閆立良 昨日下午,上證所副總經理周勤業做客新華論壇,就市場關心的股改熱點、焦點問題回答了投資者的提問。這是上證所高級管理人員第一次在互聯網上就股改問題回答投資者提問。周勤業在論壇互動中表示,管理層正在考慮先股改、先受益的激勵機制以及針對現在推進階段的政策配套問題和后股改時期的政策配套問題。
在回答“關于什么時候推出G股指數”的提問時,周勤業表示,上證所G股指數已經在內部運行,到底是以兩個交易所各自的G股推出指數,還是整個市場統一推出,現在還在研究中。關于新老劃斷的問題,周勤業指出,五部委的指導意見中講得非常清楚的一句話,是擇機進行新老劃斷。他說,擇機新老劃斷最起碼體現幾層意思:首先,再發行新股肯定是全流通的,不會老的問題沒解決再出現新的;第二,只有股改完成的公司才能再發行新股。第三,擇機新老劃斷,市場不穩定是不會推出的。再發就是要全流通,整個市場的定價要清楚。周勤業認為,最起碼完成股改公司的市值要占50%,這時全流通的定價就正確了。 周勤業針對“股改讓人總提不起氣來”的提問時指出,大家以前都意識到,股權分置阻礙了股票市場的發展,以前都沒有抓到關鍵的問題上。現在的管理層已經看到這個問題,而且抓住了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 對于權證究竟是“成功了還是失敗了”的問題,周勤業指出,不能簡單地用成功還是失敗下結論。權證作為對價的新產品,受到投資者的追捧,成敗是客觀的東西。某種意義上也說明,這個市場是需要產品創新的。市場無非就是三要素:籌碼、資金和指數,籌碼很小的情況下,假如過多的資金去追捧它,必然會出現供求之間的問題。權證這個問題也是供求問題,不要簡單地說是成功還是失敗。 有投資者提問“股改面臨的挑戰到底有哪些”時,周勤業表示,要建立激勵機制,讓完成股改的公司得到好處,就像五部委座談會上講的,使先改革的公司先受益,把這個政策落到實處。有了這個激勵機制,更多的公司看到實實在在的好處就會進行股改。第二,要總結對價的支付方式,純粹用送股、縮股的方式可能不太適合某一批公司。還要找出適合不同企業股改的方式,可能有一些需要政策支持的。據他了解,管理層也會積極考慮這個問題。第三,要考慮后股改時期會出現什么狀態?現在要未雨綢繆,考慮政策。管理層都在考慮先股改、先受益的激勵機制,以及針對現在推進階段的政策配套問題和后股改時期的政策配套問題。 周勤業在回答“股改方案中非流通股股東提出遠期承諾的,有什么具體規定保證承諾實現”的問題時,他認為,股改管理辦法和操作指引對承諾的實現都有具體規定,主要體現在技術的可行性、承諾的確定性和履約保證的可執行性等方面。此外,交易所對公司的相關信息披露及其股改保薦機構督導工作也有具體要求,如要求公司明確披露承諾的實現方法、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等。 還有投資者問“上市公司在推出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同時提出股權激勵計劃的,有什么規定?”周勤業回答道,不應將股權激勵計劃納入股權分置改革支付對價的內容,或者作為對價的一部分。擬通過處置國有股來實現股權激勵計劃的,應當取得相關國資管理部門的同意。此外,股權激勵方案應遵循《管理辦法》對股改后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出售或轉讓股份的限制性規定。例如,非流通股股東向激勵對象贈送股份的,第一年不能實施,第二、三年可贈送的數量不能超過5%和10%的上限。 在回答“對非流通股股東間代為支付對價的安排,有什么特殊要求”時,周勤業表示,非流通股股東間代為支付對價的安排,是股東間的契約行為,由其自行商定。目前交易所的備忘錄規定,如果代為支付方明確表示將向被代方進行追償的,可在股改說明書中披露“被代付對價的非流通股股東在辦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時,應先征得代其支付對價的非流通股股東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證券交易所提出該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請”。此外,如代為支付方以國資代為支付的,還需獲得國資部門同意函。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