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承諾恐成空頭 深交所給出定心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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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8日 20:55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八日電 (記者 賈靖峰) 上市公司股改方案頒行正熱熱鬧鬧,股民內心卻連敲小鼓,對價安排的送股、轉增、縮股、派息等承諾事項大多遠期才能見收,到時是否會成“空頭支票”?深交所今日發布《股權分置改革承諾事項管理指引》給出明確信息:承諾不兌現者將受重罰。 對于承諾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承諾、違反指引相關規定的行為,指引稱將按
對存在履約風險的承諾事項,指引規定承諾人應當提供可靠的履約擔保。承諾人自身無法提供履約擔保的,應提供經深交所認可的資信良好的金融機構的履約擔保。指引強化了承諾人的法律責任,規定其不能以“承諾只是自己單方面的行為”為由回避義務。 對重組式股改的情形,指引要求承諾人對上市公司重組后未達到預期經營目標時,應作出安排給予流通股股東相應的補償,如追送現金或股份。 深交所表示,股改承諾是否履行將極大影響股改進程和成效,市場急切需要建立一種“股改承諾保障機制”。該指引的發布是建立“股改承諾保障機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舉措。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