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發布管理指引 股改承諾保障機制逐步強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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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8日 08:03 證券日報 | |||||||||
本報記者 莊少文 為規范股權分置改革中承諾事項,近日深交所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權分置改革承諾事項管理指引》。該《指引》的發布,是深交所建立“股改承諾保障機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舉措。
眾所周知,承諾事項是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價安排的送股、轉增、縮股、派息方案均在即期實施,而承諾事項大多屬遠期事項,許多投資者擔心承諾是否會成為“空頭支票”。承諾是否履行將極大影響股改進程和成效,市場急切需要建立一種“股改承諾保障機制”。 股權分置改革全面推開以來,深交所一直高度關注股權分置改革中的承諾事項,及時發布過《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備忘錄第3號——承諾事項》。《指引》是深交所根據股改以來承諾事項方面反映出的問題,結合監管實踐,在吸取有益經驗和市場各方建議的基礎上,對承諾事項作出的全面總結。《指引》從承諾事項的一般原則、制定、履行、信息披露、監管措施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而具體的規范,始終貫穿了“保護投資者(特別是流通股股東)權益”這樣一條主線。 總體看來,該《指引》重點突出,在充分考慮到我國證券市場現狀的同時,作出了許多創新。 《指引》明確規定,承諾人在股權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諾事項,是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諾人必須嚴格履行。該條款強化了承諾人的法律責任,承諾人不能以“承諾只是自己單方面的行為”來回避自己的義務,給投資者法律依據來維護自己權益。 《指引》規定,對存在履約風險的承諾事項,承諾人應當提供可靠的履約擔保。承諾人自身無法提供履約擔保的,應提供經深交所認可的資信良好的金融機構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的要求是承諾履行的重要保障,它最大限度地保護了投資者權益。該條款還防止承諾人不考慮證券市場未來環境、上市公司發展趨勢和自身履約能力,忽視履約風險,制定不切實際的承諾事項。 《指引》要求,對重組式股改的情形,承諾人對上市公司重組后未達到預期經營目標時,應作出安排給予流通股股東相應的補償,如追送現金或股份。 《指引》規定,對于承諾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承諾、違反《指引》相關規定的行為,按照四種不同的情況進行分類處理。另外,深交所將承諾人不守信、不履行承諾的行為記入誠信檔案,并予以公開。該條款強調了處罰措施,監管措施和社會輿論措施并重,給予違規者重罰。 《指引》較全面地規范了股改承諾事項的各個方面,強化了承諾人履行義務的要求,督促了承諾人自覺信守承諾,推動了誠信體系的建設,切實保護了投資者權益,將對股改順利向縱深推進起到巨大的積極影響。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