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不協議撇開B股H股 A股對價應與此類股票無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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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8日 00:01 北京現代商報 | |||||||||
轟轟烈烈的股權分置改革進行到今天,已經面臨著一個繞不開的難題,即“A+H”或“A+B”的公司如何進行股改?其非流通股股東是否也應該像純A股公司一樣,為了獲取上市流通權而向H股或B股股東支付對價?支付對價的標準又是什么? 近期,圍繞上述話題證券界人士展開了激烈的爭論。有業內專家認為,B股H股不存在獲得全流通補償的問題,因為當初發行B股H股時,并沒有大股東所持股份暫不上市流通的承
關于在香港上市的H股股東是否有權要求對價補償的問題,近日有媒體報道稱,證監會已經與香港聯交所就股權分置改革進行了充分的溝通,為了降低股權分置改革的復雜性,雙方達成了一些共識,在含H股的上市公司進行股改試點時,H股股東不參與A股股改表決,不要求補償,即業內所稱的“雙不協議”。 但是最近市場卻流傳出中海發展(資訊 行情 論壇)(600026)正在擬定對A股H股同時補償的股改方案。消息一經傳出,中海發展的A股大跌,而H股卻大漲,呈現“冰火兩重天”的局面。那么究竟B股H股有沒有要求補償的權利呢? 記者咨詢多位證券界專家,綜合他們的意見,有以下幾點: 首先,A股B股H股發行時的承諾不同、市盈率不同、歷史成本不同。A股發行,非流通股以凈資產入股,但承諾不上市流通。流通股以市價入股但可以上市流通。B股H股發行的時候即按國際慣例,以成熟市場的低市盈率為參照,更為重要的是,沒有大股東不上市流通的承諾,這是事先有所約定的。 其次,全流通是指非流通股在A股市場上市流通,并不構成對B股H股市場的供求壓力。讓B股H股也“搭順風車”,享受股改的對價補償,這勢必造成新的不公平現象,難怪中海發展的A股H股走出相反的走勢。 綜合以上幾個方面的因素,專家們建議,管理層應根據A股B股H股不同的歷史成本,制定有所區別的股改政策,盡快出臺相關的操作細則,以便使股改在關鍵問題上“有法可依”。 凌 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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