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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設置申報價格限制 防止出現異常交易價格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4日 05:3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布《關于對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品種設置申報價格限制的通知》,以保證證券交易正常進行,防止出現異常交易價格。

  通知規定,上證所對無漲跌幅限制的證券交易品種的申報價格設置限制。申報價格的限制以該品種前收盤價為基數(無前收盤價的,以發行價為基數)予以計算。其中:上市首日的基金的申報價格上限為前收盤價×(1+100%),下限為前收盤價×(1-50%);上市首日的
股票的申報價格上限為前收盤價×(1+1000%),下限為前收盤價×(1-50%)。計算結果四舍五入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在價格申報限制范圍內的申報和成交按現行的交易規則處理。超出價格申報限制范圍之外的申報,上證所交易主機將拒絕接受,并通過申報系統向會員返回該筆申報。

  作者:記者 張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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