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草案公布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生效條件劃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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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1日 06:1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日前公布的物權法草案規定,以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發生效力。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權或者提存。 物權法草案規定,國家保護私人儲蓄、投資及其收益。此外,草案還規定,違反國
物權法是一部明確物的歸屬,保護物權,充分發揮物的效用,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事基本法律,這部法律草案提請審議伊始就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日前向社會全文公布物權法草案,廣泛征求意見。 已經三審的物權法草案,共5編20章268條。草案明確了物權法的調整范圍和原則,并分別對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作了詳細的規定,同時還對登記制度、物權的保護、相鄰關系、共有、善意取得、拾得遺失物、發現埋藏物、占有等作了規定。 作者:記者 袁克成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