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試點公司對保薦機構基本滿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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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1日 05:4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報對14家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公司的抽樣調查顯示,9成以上的公司對其保薦機構的工作表示基本滿意,認為保薦機構發揮了中介機構的積極作用。 日前,本報記者對42家第二批試點公司中的14家公司董秘或高管人員進行了電話調查,詢問他們對保薦機構工作的評價。其中13家公司對保薦機構給予了正面評價,只有1家公司表示不愿評價。
13家公司中,表示很滿意的有9家,表示基本滿意的有4家。這4家公司在解釋為何不給保薦機構打滿分的原因時說,一方面整個改革進程還沒有結束,目前下完全的結論還為時過早;另一方面,部分保薦機構在溝通工作上還顯得經驗不足。 調查發現,公司對曾有過合作歷史的保薦機構普遍滿意度較高。部分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保薦機構曾經也是其上市或再融資的保薦機構,公司認為,這些機構對公司的情況更加熟悉,因此在方案制定中,更加能夠為公司量身定做,同時與公司之間的磨合也更為順暢。 調查還發現,上市公司最看重保薦機構三方面的條件:一是研發水平和定價能力,二是職業操守和勤勉程度,三是溝通渠道和能力。從目前來看,對于前兩項,上市公司普遍滿意度較高,但在第三項上,部分機構得到的評價不高。 在研發水平和定價能力上,絕大部分上市公司認為,保薦機構能夠兼顧各方利益,幫助公司制定客觀合理的對價方案。 在職業操守和勤勉程度上,絕大部分上市公司認為,保薦機構能夠遵循保密原則,能夠及時準確地完成有關材料的制作,能夠與公司保持密切合作。據了解,幾乎所有的保薦機構都有工作人員常駐公司。 在溝通渠道和能力上,約七成公司認為,保薦機構能夠利用手中的投資者渠道,幫助公司進行有效溝通,但也有公司表示,保薦機構的投資者資源略有不足,溝通手段和經驗也有所欠缺。 作者:記者 葉展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