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擬出臺股改補充規定 對價不會規定底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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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9日 07:44 四川金融投資報 | ||||||||
本報訊 據《東方早報》消息,記者了解到,在第二批試點結束后,證監會將出臺對“4·29通知”的補充規定,但不會如市場要求的那樣,行政性規定“對價”底線。 一位接近證監會的人士近日透露,第二批試點結束、股改進入全面實施階段之前,監管層將會總結經驗,出臺“4.29通知”的補充規定,將對一些目前市場關心的股改問題作較為詳細的詮釋。
今年4月29日,證監會發布《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宣布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 據悉,在即將出臺的補充規定中,“對價”的內涵將會有更豐富的界定。該人士表示,補充規定將明確,“對價”不僅限于送股,對于權證等其他不同的對價方案,也會有積極推動的配套政策。同時,非流通股股東在獲得流通權利之后的可流通底價,監管層將會有所限制。 該人士也證實,股改全面實施后,證監會將會把權力下放至交易所。上市公司提出股改方案,由交易所審核通過就可以了。 就目前國有大型控股企業的股改問題,該人士稱,國資委態度仍然比較謹慎,較高的對價支付恐難實現。消息人士稱,在相關補充規定中,不會對“對價”底線有行政規定。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