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部署半年報 8月31日前完成披露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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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9日 04:01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董硯龍28日北京報道】上證所和深交所今日發布《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半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2005年6月30日之前上市的公司應當于2005年8月31日前完成半年報的編制、報送及披露工作。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預計不能在2005年8月31日前公布半年度報告的,應當在2005年8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書面說明,并及時公布延期披露的原因及最后期限,交易所將自2005
如果停牌兩個月后公司仍未披露半年度報告的,滬深證券交易所將自兩個月期滿后次一交易日起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復牌,同時對其股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上市公司應當向交易所預約半年報披露時間,根據均衡披露的要求,上證所每日原則上安排不超過50家上市公司公布半年度報告,深交所每日原則上最多安排35家上市公司公布半年度報告。 通知規定,上市公司在2005年半年度結束后發現半年度凈利潤為負值,或者雖為正值但與去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一般指上升或下降50%及以上),但未在2005年第一季度季度報告或其后的公告中進行過業績預告,或者預計半年度業績與已披露的業績預告差異較大的,應當在2005年7月15日前進行業績預告修正。比較基數較小的公司(一般指2004年上半年每股收益的絕對值低于或等于0.03元的公司),經批準,可以豁免進行業績發生大幅變動情況的披露。 深交所今日還就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2005年半年度報告工作的有關事項進行了安排。(29C5)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