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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交易所部署半年報披露工作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8日 10:51 證券時報

  本報訊(記者 馮飛 黃婷) 為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半年度報告編制和披露工作,深滬交易所今日發出通知,規定凡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均應于2005年8月31日前完成半年度報告的披露工作。深交所并專門針對中小板公司,發出《關于做好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2005年半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上市公司預計無法在2005年8月31日前公布2005年半年度報告的,應當在
2005年8月15日前向交易所提交書面說明,并及時公布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兩交易所將自2005年9月1日起對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其披露半年度報告后復牌,并對公司或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為避免2005年半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過于集中,深滬交易所在上市公司預約的基礎上,根據均衡披露的要求,深交所規定每日原則上最多安排35家上市公司公布半年報;上交所規定每日原則上安排不超過50家上市公司公布半年報。

  深滬交易所同時表示,鼓勵上市公司在自己的網站或網頁上披露2005年半年度報告,但披露時間不得早于指定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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