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滬
上證所昨日公布《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分析人士認為,此舉意味著權證這種在國內已消失多年的金融產品即將重出江湖。
此前,交易所高層人士曾表示,權證產品很可能在三季度推出。這次征求意見的截止
時間是今年6月21日,與上述說法在時間上恰相符合。因此,保守地估計,利用權證產品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試點在年內會正式開始。
第一批試點公司的方案,大多以送股為支付“對價”的方式。有分析人士認為,這一方式體現了謹慎原則,但從全面鋪開角度講,仍存在效率不高、個案被否決的可能性較大等缺陷。因此,亟需尋找適應不同公司實際情況、成本更低、覆蓋面更廣的備選方案和金融工具。在目前的政策和法律環境下,許多專家不約而同地認為權證是一種可行的選擇,建議利用權證這一市場化的工具在競價交易過程中達成最終的“對價”。
與送股類方案相比,權證的另一個好處是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權的重新分割。不同公司的控股股東對控股比例的要求是不同的,流通權證方案由于僅涉及可流通的權利,不涉及股份權屬的變化,因此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不必顧慮控制權問題。
萬國測評董事長張長虹表示,由于權證類方案能夠把以投資價值為核心的股票市場與以對價預期為基礎的權證市場分開,讓用于價值投資的資金與針對權證的投機性資金各得其所,可以減少市場的非理性波動,有助于吸引外圍資金大規模入場。據測算,全部可流通權證的價值可能在2500億-3500億之間,這相當于A股流通股為非流通股創造的溢價,可以說流通股東基本得到了“補償”。更重要的是,中小股東的選擇權大為增強。他樂觀地估計,利用權證方案,一年可以解決500家公司的股權分置問題。
上證所副總經理劉嘯東則建議,在用權證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過程中,可以考慮向公司管理層配送部分流通權證。一方面把上市公司管理層的利益與流通股股東乃至全體股東的利益結合起來,激發管理層對股權分置改革的更大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解決公司高管的股權激勵問題和優化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
不過,也有不少專家對權證方案表現出一些疑慮。比如,如何解決權證和股票的市場操縱問題,如何短時間內幫助廣大普通投資者掌握權證的有關知識,等等。畢竟,權證作為我國證券市場上一項帶有創新性的產品,曾經有過不太成功的歷史。但是應該看到,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如今的市場環境已今非昔比,對于權證業務的推行應有理由表示謹慎樂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