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重組成功是減少各方損失的最合適途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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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31日 01:48 第一財經日報 | ||||||||
國資委就債務重組改善方案表態(tài): 本報記者 張馨月 發(fā)自北京 昨天,國務院國資委首次就5月12日發(fā)布的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航油(新加坡)”)債務重組改善方案表態(tài)。新聞發(fā)言人杜淵泉表示,該方案充分表現(xiàn)了中航油
12日發(fā)布的改善方案中,中航油(新加坡)對今年1月24日提出的最初債務重組方案進行了顯著改進,新方案將償還債務占公司欠債總額的比例由之前的41.5%提高到54%,同時也將之前分8年償還完債務的期限縮短到5年。 中航油(新加坡)24日宣布,將于6月8日在新加坡新達城國際會議展覽中心舉行債權人會議,審議和批準這一改善方案。要通過該方案,必須獲得半數以上、占負債總額至少75%的債權人同意。今年4月份時,中航油(新加坡)已獲得66%的債權人支持。有媒體報道表明,改善方案公布后,中航油(新加坡)又獲得了更多債權人的支持。 “重組主要是對公司價值雙方的認可度,如果債權人認為公司價值過高,肯定不會對我們的方案滿意。”中航油(新加坡)母公司——中航油集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管理層人士說。 杜淵泉表示,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債務重組成功,是盡可能減少各方損失、有效解決問題的最合適途徑和辦法。國資委作為出資人代表,一直督促中航油集團及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考慮各方利益的基礎上,按照新加坡法律和商業(yè)化規(guī)則做好債務重組工作。 杜淵泉說,由于部分債權人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持有的某些資產的價值認定,是依據近幾年效益增長趨勢來評估未來收益,未充分考慮中國航油市場供應有關政策等變動因素影響,導致債權債務雙方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現(xiàn)有資產價值認定上存在一定差異。 上述的中航油集團管理層人士表示,債權債務雙方現(xiàn)在價值上有一定的差別,但是差別不大,主要是國外一部分債權人對公司價值評估過高。對出現(xiàn)這種分歧的原因,該人士分析,國內航油市場的一些趨勢可能會發(fā)生變化,但是國外的債權人對中國政府的政策不是很了解。 中國國際期貨公司燃油部經理陸華泉認為,在資產重組的過程中,價值評估存在分歧是正常的,特別是對國外的股東來說。中航油這樣的企業(yè)的壟斷地位,不一定能夠一直保持,債權債務雙方可能存在一些政策認識上的問題。 中航油集團管理層人士還表示,改善方案已經做出了最大讓步,應該就是最終的方案。“政策走勢是客觀的,不能僅憑個人想象,認為這個公司很值錢,就要求什么樣的條件,我們希望部分債權人正視這些問題。”該人士說。 而中航油(新加坡)發(fā)言人云大衛(wèi)(GeraldWoon)對記者表示,目前對此尚不知情,不方便表態(tài)。 杜淵泉同時表示,國資委正在密切跟蹤事態(tài)發(fā)展,待事件妥善解決后,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在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盡快完善對境外中資企業(yè)的監(jiān)管和高風險業(yè)務的監(jiān)控,同時要求中央企業(yè)引以為戒,防患于未然,加強內部控制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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