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置改革需要各方理解 三一重工談改革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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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1日 09:53 證券時報 | ||||||||
——三一重工(資訊 行情 論壇)執行總裁向文波談股權分置改革問題 □本報記者 劉幼萍 昨天下午,三一重工(600031)專門召開有10多家媒體記者參加的見面懇談會。三一重工執行總裁向文波在交流中坦言,由于方案推出時間較為緊迫,很多投資者還沒有能夠及
向文波先生在談到改革方案時認為,在現有總股本24000萬股不變的情況下,公司非流通股股東計劃向流通股東按持股比例共支付1800萬股公司股票和4800萬元現金對價后,非流通股股東獲得其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權。這是上市公司兩類股東之間的一個“商業談判”,是由非流通股東向流通股東支付股份和現金,而不是公司進行的年度派送活動,當然也不需要上市公司支付額外的資金,這要首先區分清楚。 對于網絡上提出的“由于流通盤擴大而稀釋流通股東權益”的觀點,向文波認為需要辯證看待。他認為,第一,如果方案通過后,流通股東首先是每10股獲得了額外3股股票和8元現金補償,這是看得見的眼前利益;第二,由于總股本不變,經過劃轉補償后,原流通股東在整個三一重工的持股權比重將由改革前的25%上升到32.5%,直接提升了流通股東的權益值;第三,由于對原非流通股份采取了限期流通、分步上市的制度安排,至少三年內原大股東股份不會對原流通股東構成稀釋;第四,方案實施后公司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全部保持不變,流通股東按持股計算的收益將會因為劃轉后股份增加而收益增加。 向文波認為,如果從利益角度看,非流通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失去的是劃轉給流通股東的1800萬股股票和4800萬元現金,但得到的是一個權利,一個股票上市流通的權利,這就解決了歷史遺留下來的股權分置問題,真正做到同股同權,大股東將會比小股民更關注股價,而且也使上市公司得到一個更有利企業健康發展的股權基礎。 他表示,市場總是擔心一旦解決股權分置,大股東就要賣股票逃跑,其實這種擔心至少在目前是不必要的。他分析說,首先監管部門已經制定了非流通股東出售股份的一定時間限制,實際上相當于到2008年中期以后大股東才獲得持股全部流通的可能,但是,股權分置改革不等于大股東要逃跑,也不一定就要大幅減持,大股東有自己的責任和追求,比如西方成熟資本市場都是全流通,大股東也都沒有跑掉。不過,資本天生具有流動特點,大股東換取流通權從而具備流動性也是解決股權分置的應有之意。 他同時表示,從現在公布改革方案到股東大會表決還有一段時間,不過,表決的股權分置改革議案只有通過或不通過兩種可能,也就是說只進行一次股東大會表決,而不是如一部分人想象的萬一不通過再臨時提一個新的對價方案,因此公司決策層希望流通股東充分思考并行使表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