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操作指引出臺試點公司必須提供網絡投票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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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09日 08:49 深圳新聞網-深圳特區報 | ||||||||
【本報訊】(記者 王軻真) 深滬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公司昨日聯合發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業務操作指引》,以明確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的業務操作流程。為保障公眾投資者盡可能充分參與投票,指引要求試點公司必須為流通股股東提供不少于5個交易日的網絡投票時間。 指引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在獲悉公司被確定為進行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單位的第
指引對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應包括的內容予以明確,要求包含公司設立以來股本結構的形成及歷次變動情況、非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及相互之間的關聯關系等7項內容。保薦意見書要求包括試點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內的守法情況等9項內容。指引要求意見書就實施改革方案對公司流通股股東權益和公司治理的影響進行評價。指引要求臨時股東大會通知中須包括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不少于5個交易日的網絡投票時間、流通股股東具有的權利及主張權利的時間、條件和方式,以及獨立董事征集投票權的實現方式等。 指引要求,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的,公司應當在兩個工作日內公告股東大會決議和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方案,同時申請公司股票復牌;但公司因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需要繼續對其股票停牌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未獲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的,公司應當在兩個工作日內公告股東大會決議,并申請公司股票復牌。試點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臨時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后,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申請確認其股份變動的合規性,并提交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等文件。證券交易所對公司提交的文件進行形式審核,作出是否予以確認的決定。 取得證券交易所對股份變動的確認文件后,試點上市公司據此向結算公司申請辦理股份變更登記、資金結算事項,并提交臨時股東大會決議、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等7項文件。試點上市公司應當在股份變更登記完成后兩個工作日內,刊登股權分置改革后股份結構變動報告書和有關股份上市流通時間表。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有限售期的股份限售期限屆滿,上市公司應當刊登相關公告。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證券交易所不計算公司股票的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度限制、不納入當日指數計算。第二個交易日開始,以前一交易日為基期納入指數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