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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管局官員稱QDII方案設計接近尾聲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07日 19:54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方家喜

  北京報道

  “有關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目前已基本完成方案論證和制度設計。”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一位官員向本報記者透露。

  沒有公開的QDII制度將會是一種什么樣的模式?為實施這樣的模式,制度的設計者考慮了哪些因素?

  務求兩個“嚴格”

  4月27日,在“中國金融高層論壇”上,外管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司長鄒林在題為《QDII投資境外資本市場的前景與模式選擇》演講中,似乎又暗示了管理層的若干思路。

  據鄒林的說法,外匯局會同有關部門一直在積極研究有關的模式選擇問題。采取適當的模式考慮了許多因素,包括是否可以有效降低QDII制度可能帶來的風險是否有合格的境內機構勝任這項工作,是否會會使投資者蒙受損失,對國內資本市場形成負面影響,等等。

  鄒林透露,QDII的實施將務求兩個“嚴格”:

  一是嚴格機構選擇初期將本著穩妥推進、寧缺勿濫的原則,在機構中嚴格篩選。

  隨著市場開放程度的不斷擴大,可考慮逐漸放寬有關要求限定運作方式和募集資金幣種。QDII在規定時間內,按批準規模在境內公開發行封閉式基金。境內機構和個人可通過購買有關基金,實現投資于境外資本市場的目的。

  初期,基金以外幣發行,境內機構和個人以自有外匯購買,視發展情況放開購匯限制。限制投資品種初期,投資品種初步設想為固定債券視發展情況逐步放開權益類產品及相關衍生品。

  二是嚴格管理制度,建立境內托管人制度,進行專戶管理。控制投資規模,分步實施。

  初期,投資額度將受到嚴格控制,規模不會很大,因而不會分流國內資本市場資金。中國股市的問題并非根源于資金不足,因此不宜把QDII制度當作調控股市資金面和漲跌的政策。

  QDII已有伏筆

  對于外管局官員最近對QDII的論述,分析人士表示,管理層擇機推出QDII似乎已是眼前的事。不過資本市場,特別是股市應該坦然面對。

  “沒什么可怕的,其實放松資本流出的政策一直在陸續出臺。”外匯管理局一位人士對記者說,以前外匯流入的優惠政策將逐步取消,而限制資本流出的管制也將逐步放松。

  他指的是2004年放松“資本流出”的一系列政策。

  2004年11月16日,央行發布《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從12月1日起,國家將放松移民將合法財富轉移海外的限制。

  11月17日,央行又調整了境內居民個人自費留學購匯政策,自費留學換匯進一步放寬:

  從2005年12月1日起,境內居民自費留學到銀行直接換匯最多可達兩萬美元。并且,自費留學生的范圍也由正規大學本科以上含本科擴大至正規大學預科以上含預科的自費留學人員。

  在上述政策之前,2004年8月份,保監會和央行聯合發布了《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允許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保險外匯資金的境外投資。

  同時,針對境內企業私自劃撥資產到海外上市,外管局與商務部也在合作起草相關的措施,特別是制定與“換股”兼并等股權投資有關的政策法規。

  對于以上政策,分析認為,新匯率政策頻出明顯釋放出了匯率改革的步伐已經加快的信號。事實上,大家一直關注的實施境內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QDII)正在步步靠近之中。

  外匯改革題中之義

  據記者的觀察,管理層對QDII的推出,有著現實的條件和依據。

  目前中國企業與個人手中已經持有數量可觀的外匯,但國內外匯投資品種非常短缺,因此,已經有居民通過地下錢莊進行境外投資。

  另外,中國長期以來,很多措施集中在如何防止流出,鼓勵境外資金流入。但要平衡國際收支,不光要單方面地抑制資金流入,也要有流出。而QDII的實施,將是對資金流出管制的一個突破。同時,也是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放開。

  分析人士表示,從更廣意義上來說,QDII的推出是資本項目實現完全可兌換應有之義。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是未來一段時期內,包括外管局在內各個部門的一個工作目標。

  外管局2004年底對資本項目管理現狀進行了評估,將43種項目分成了已實現兌換、較少限制兌換、較多限制兌換、嚴格管制兌換四類,其中較少限制和已實現兌換的項目已達到22項。

  一位外管局官員最近就表示,“我們的目標是在未來不長時期內對所有項目實現基本可兌換,未來相當長時間內實現完全可兌換。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魏本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近期外管局正在研究和將要出臺的資本項目管理政策,主要集中在資本流出方面。”

  他表示,目前我國的國際收支情況發生了變化,我國已經不屬于資本短缺的國家。外匯儲備增加過快,導致貨幣投放量過大,不利于貨幣政策發揮作用。因此,沒有必要鼓勵資本的流入而限制資本的流出,應該保持資本流入和資本流出的平衡。對資本流入不應該再給予各種鼓勵政策,而應實行國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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