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在人大常委會講座提出四方面完善證券法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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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8日 07:50 證券時報 | ||||||||
尚福林在人大常委會《我國的證券法律制度》法制講座上提出從四方面完善證券法律制度 ●從證券市場改革和發展的實際出發,為市場創新預留空間 ●要進一步強化上市公司的責任,防范證券公司的風險
●切實加強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 ●提高證券監管執法的有效性,增加相應的執法權限和手段 據新華社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十四次法制講座,講座的題目是《我國的證券法律制度》。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法制講座。 講座主講人是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他介紹了我國證券市場的基本法律制度。尚福林說,證券法律制度的核心任務是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證券法對我國證券市場證券發行、交易、登記、清算、信息披露等市場運行制度均作了明確規定,是市場參與各方必須遵循的法律規范。他還具體介紹了發行上市制度、交易制度、證券登記結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證券監管制度。 在介紹我國證券市場的基本情況時,尚福林說,我國證券市場已經走過了15年的發展歷程,中國證券市場雖然起步晚、時間短,正在逐步規范發展,在國民經濟中日益發揮著愈來愈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證券監管工作不斷加強,一系列立足于促進市場健康發展的規范化措施相繼付諸實施,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正處在重要的轉折時期。 尚福林認為,進一步完善我國的證券法律制度,需要認真解決4個方面的問題:從證券市場改革和發展的實際出發,為市場創新預留空間;要進一步強化上市公司的責任,防范證券公司的風險;切實加強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提高證券監管執法的有效性,增加相應的執法權限和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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