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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出臺二類券商標準 加速優勝劣汰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1日 09:28 南方日報

  本報訊 (記者 賈肖明) 券商分類監管的步伐已經越來越快,日前證監會又出臺了第二類券商(規范類證券公司)的標準。相對一類券商的高門檻來說,對大多數中小券商而言,二類券商是無奈而必然的選擇。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隨著分類監管的深入,將加速券商優勝劣汰的進程。

  按規定,對規范類券商資本的要求是“證券公司最近一年凈資本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
;經紀類證券公司最近一年凈資本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可享有的待遇是“準予參與股票發行詢價等新業務、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支持其通過銀行間市場進行融資等”。而去年出臺的創新試點類券商,凈資本的要求是12億元,除了規范類券商享有的待遇外,主要區別是可以開展券商集合理財等新業務。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之前曾表示,今年還可能有第三、第四類證券公司標準出臺。這類券商存在一點問題但可以通過努力、整改達到規范類或創新類標準。對于這些公司,通過整改達到相關要求的就可以開展相應的業務,達不到或甚至出現更嚴重風險的,將實行緊急處置措施。按照監管層的思路,以后券商將根據業務經營穩健與否分為四等,等級越高,所獲的業務發展空間越大。

  廣州證券首席分析師袁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大多經營穩健、結構透明的中小券商而言,基本可以滿足二類券商的標準。符合條件的中小券商,不可能無動于衷。如果達不到一類券商的標準,又不去積極申請的話,將被劃到三、四類券商。

  渤海證券券商發展研究員李濱也表示,中小券商如果不申請二類券商,參有現有的資產管理業務、股票發行詢價的資格可能將被剝奪,無疑是自斷財路。

  昨日接受記者采訪的證券業人士和研究人員大多認為,分類監管體制下,資質好的券商將得到扶持,不好的生存空間更加有限,券商分流加速,一批券商將不得不退出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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