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記者 張旭東 毛曉梅) 近段時期一些證券公司風險不斷暴露,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對此,中國證監會負責人12日明確表示,將堅持風險處置、日常監管和推進行業發展“三管齊下”,力爭在兩年之內基本化解現有風險,同時有效防范新的風險,為證券公司規范、持續、穩定發展奠定基礎。
這位負責人表示,近兩年來,證監會按照完善制度、強化監管、嚴懲違規、加強防
范、及時處置的原則,積極穩妥地化解或控制了多家證券公司的風險。目前證券公司的風險具有明顯的階段性特征,防范和化解證券公司的風險既要妥善解決好發展過程中積累的問題,更要針對市場情況的變化,認真分析、深刻總結,改進和完善市場監管制度,同時,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懲處,切實提高打擊證券違法犯罪的威懾力。
他表示,今后一段時間,證監會將繼續把做好證券公司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當前的工作重點確定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對證券公司進行徹底排查,落實責任,明確整改措施和合規經營目標。對弄虛作假、整改不力或繼續違規的公司及其有關責任人,及時嚴肅查處。
二是完善以保護客戶資產安全為核心的制度體系建設,如全面實現客戶交易保證金的獨立存管,大力推進第三方獨立存管制度,改革國債回購交易結算制度等,切實維護好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三是實施證券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強其運作的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
四是進一步改善證券公司經營環境,推動建立市場化的創新機制,鼓勵和支持一批優質證券公司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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