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要求國企不得從事炒股等非主業高風險投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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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2日 15:00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日前出臺的《深圳市屬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規定》等涉及國企決策、投資管理、薪酬管理、資產評估管理等11項監管制度正式生效,其中規定市屬國有企業原則上不得從事非主業投資,不得從事高風險投資活動,包括炒作股票、期貨等,為該市國企監管加了“11把鎖”。 深圳同時要求,國有企業投資行為要符合國家和深圳市有關產業決策;符合市屬國
深圳將國有產權變動的監管范圍擴大到政府和國有企業出資所形成的資產、產權及權益的變動,以及增資擴股、改制等導致產權變動的行為。同時,將資產評估的監管范圍擴大到市屬國有企業收購非國有資產或與非國有單位進行合作、合資等經濟行為。 關于薪酬管理,深圳規定企業應當嚴格按照薪酬方案、薪酬總額預算和企業年終經營業績考核結果計提和發放員工薪酬,不得超標發放或計提,不得以發放實物或公費旅游等形式變相提高薪酬待遇。各企業要建立薪酬預算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工資總額預算控制、審計和跟蹤監管,統一薪酬構成,控制薪酬總額,將員工薪酬作為年終審計和考核的主要內容之一。 據介紹,去年深圳市屬國企實現銷售收入645.29億元,比上年增加49.45億元,利潤總額67.41億元,比上年增加4.65億元,創下歷史最高水平,但其發展速度遠遠落后于全市的經濟增長。為此,深圳今年將加快完成一般競爭性領域劣勢企業的整體改制,完成10家企業的整體改制。到今年年底,深圳國企員工數量將由2002年底時的15萬人減少到8萬人。(記者 高鑄成 通訊員 鐘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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