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家券商必須在本月底前披露2004年年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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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8日 07:36 四川金融投資報 | |||||||||
本報訊 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昨日發出通知,重申65家證券公司和18家財務公司須在4月30日前在銀行間市場披露經審計的2004年度年報。 通知稱,年報披露的內容包括審計意見全文、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凈資本計算表、利潤表及利潤分配表和會計報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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