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誠信信息實行分級管理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暫行辦法》
本報訊(記者李巧寧)為推進證券業誠信體系建設,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發布了《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暫行辦法》!掇k法》對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的收集、記錄和使用等做出管理規定,并自5月1日起施行。
依照《辦法》,中國證券業協會建立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對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進行日常管理。誠信信息記錄的內容包括:基本信息、獎勵信息、警示信息和處罰處分信息。這些信息主要來源于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傳送的文件;中國證券業協會與滬、深證券交易所、地方證券業協會建立的信息交換渠道;有關媒體(經證實后);投訴(經核實后)等合法途徑。
《辦法》明確,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有以下幾種用途:作為證監會對有關人員進行任職資格審核的依據;作為境外證券監管機構對有關人員進行勝任能力考核的依據;作為境內外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對有關人員進行任職資格審核的參考;作為國家司法機關、有關部門或組織依法履行職責的參考;作為協會審核證券業執業注冊或變更申請的依據;作為協會推薦有關人選或組織行業評比的依據等。《辦法》規定,協會對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實行分級管理,并提供查詢服務。
據介紹,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已于去年投入使用,結合證券從業人員執業注冊,協會在去年著手建立了證券從業人員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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